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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界市林业局机构设置

来源:作者:发布日期: 2020-06-05

名 称:张家界市林业局机构设置

张家界市林业局机构设置

(一)办公室
机构职责: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;负责文电、会务、机要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;负责来信来访、政务公开、安全保密、综合治理、维护稳定工作;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;负责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;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、接待工作。
 
(二)计划财务科
机构职责:拟订林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;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;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;组织、指导建立和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;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会计、资产管理、基本建设和内部审计等工作;指导林业行业的财务、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;管理市级林业基金;负责林业行业有关规费监管工作;指导林业统计工作。
 
(三)造林绿化科
机构职责:承担全市造林、营林质量管理;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;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;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;组织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、措施;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;组织、指导退耕还林工作;指导林业综合开发,承担经济林的培育和开发利用。

(四)林政资源科(法制与行政审批服务科)
机构职责:组织开展全市林业资源调查、监测和评价,统一发布相关信息;拟订林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规划和技术规程,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;承担林地林权管理工作;承担林木凭证采伐、加工、运输等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;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;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,提出组织实施意见;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;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;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;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;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、行政赔偿工作。
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,提出组织实施意见;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;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;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;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;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。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、审核或审批和送达;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;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;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;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;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。


(五)林长制工作科(科学技术科)
机构职责: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工作;组织、指导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创新体系建设、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;承办林业标准化、林业技术监督和植物新品种保护、管理的有关工作;管理监督林业生物种质资源、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;组织、指导国外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;承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重要国际活动和履约工作;承办涉及港澳台的林业事务。

(六)野生动植物保护科

机构职责:  组织和监督、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与合理开发利用;在国家自然保护区的区划、规划原则的指导下,组织、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。


(七)自然保护地管理科

机构职责:拟订自然保护地中长期发展规划与相关规范性文件;指导、监督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;按权限提出新建、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,并做好报批工作;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。


(八)森林草原防火科

机构职责:职能职责: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、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,组织开展防火巡护、火源管理、防火设施建设、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,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、监测预警、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,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。


附:张家界市林业局

张家界市林业局办公地址:永定区南庄坪双拥路20号;邮政编码:427000;联系电话:0744-8381580,传真:0744-8381599;邮箱:zjjufowu@163.com;办公时间:上午8:00-12,下午:15:30-17:30(冬季作息时间);上午8:00-12,下午:15:00-18:00(夏季作息时间),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

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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