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作者:发布日期: 2023-09-20
名 称:张家界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主动告知制度
张家界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
主动告知制度
第一条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不断提升信用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水平,主动引导和帮助失信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、消除不良影响,重塑自身信用,更好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,在全市林业系统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。
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化营商环境“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服务”活动,推动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联动,鼓励和支持失信市场主体及时修复失信、重建信用,健全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、主动自新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,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,不断提升“信用张家界”城市品牌形象。
第三条 各区县林业局全面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,主动告知处罚对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及信用修复相关规定,每年8月底前实现新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到100%。
第四条 各区县林业局要坚持“两书同达”主动告知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,应在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发放《张家界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》,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、失信行为类型、最短公示期、修复流程等内容。在送达“两书”过程中,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,“两书”送达完成后,企业应填写《张家界市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回执》交予行政处罚机关。
第五条 按照“谁处罚、谁提醒”原则,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,行政处罚机关应通过邮件、短信、电话等方式提醒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信用修复,并帮助完善修复材料,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,及时化解因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。
第六条 信用修复主管部门收到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后,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,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予以补正。各区县林业局要坚持过罚相当原则,依法依规确定行政处罚严重程度,为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创造条件。
第七条 各区县林业局应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、本领域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推广落实,引导行政相对人减少违法行为,及时修复失信信息。
附件1
张家界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(样本)
编号:
(行政相对人名称) :
我局 月 日对你单位下达的 (处罚决定书文号),该行政处罚属于一般/特殊行政处罚,根据张家界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该行政处罚信息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“信用中国”公开。你单位可于最短公示期3/12个月后(一般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,特殊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为12个月)登录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申请在线修复,“信用中国”网站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审核,并撤下相关公示信息,信用修复进度可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实时查询。
本行政机关联系咨询电话:
附件2
张家界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回执(样本)
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 (单位名称) (处罚决定书文号)的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 (编号),并了解了行政处罚公示时间和信息信用修复政策。
企业联系人: ,联系方式:
附件3
“信用中国”行政处罚信息在线修复流程
1.行政相对人在公示期满后,登录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网址: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,在网站首页顶端查询栏输入企业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单击“查询”。 在查询结果页面,点击企业名称,进入企业信息界面。选择“行政处罚”栏查看企业受行政处罚情况。
2.返回网站首页点击右侧“信用修复”栏查看“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”,仔细阅读“流程指引”和“修复指南”,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。
3.材料准备完毕后,在企业信息界面选择“行政处罚”栏查看要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,并点击“在线申请修复”,有多条行政处罚信息要分别对应申请修复。
4. 进入“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”界面,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,录入相关信息后申请办理。
5. 如申请资料符合要求,“信用中国”网站自提交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审核,撤下公示信息。企业可进入“信用修复进度查询”界面查询信用修复进度。
如有疑问,请电话咨询行政处罚决定机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