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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家界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主动告知制度

来源:作者:发布日期: 2023-09-20

名 称:张家界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主动告知制度

张家界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

主动告知制

 

第一条  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不断提升信用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水平,主动引导和帮助失信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、消除不良影响,重塑自身信用,更好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,在全市林业系统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

     第二条 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化营商环境“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服务”活动,推动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联动,鼓励和支持失信市场主体及时修复失信、重建信用,健全完善有利于自我纠错、主动自新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,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,不断提升“信用张家界”城市品牌形象。

第三条  区县林业局全面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,主动告知处罚对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及信用修复相关规定,8月底前实现新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到100%。

第四条  区县林业局要坚持“两书同达”主动告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,应在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发放《张家界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》,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、失信行为类型、最短公示期、修复流程等内容。在送达“两书”过程中,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,“两书”送达完成后,企业应填写《张家界市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回执》交予行政处罚机关。

第五条  按照“谁处罚、谁提醒”原则,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,行政处罚机关应通过邮件、短信、电话等方式提醒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信用修复,并帮助完善修复材料,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,及时化解因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。

第六条  信用修复主管部门收到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后,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,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予以补正。各区县林业局要坚持过罚相当原则,依法依规确定行政处罚严重程度,为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创造条件。

第七条  区县林业局应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、本领域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的推广落实,引导行政相对人减少违法行为,及时修复失信信息。


附件1

 

 

张家界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(样本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编号:

 

(行政相对人名称)  

我局          日对你单位下达的       (处罚决定书文号),该行政处罚属于一般/特殊行政处罚,根据张家界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
该行政处罚信息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“信用中国”公开。你单位可于最短公示期3/12个月后(一般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为3个月,特殊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为12个月)登录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申请在线修复,“信用中国”网站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审核,并撤下相关公示信息,信用修复进度可通过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实时查询。

本行政机关联系咨询电话:


附件2

 

 

 

张家界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回执(样本)

 

我单位           收到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单位名称)         (处罚决定书文号)的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         (编号),了解行政处罚公示时间和信息信用修复政策。

企业联系人            ,联系方式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附件3

 

“信用中国”行政处罚信息在线修复流程

 

1.行政相对人在公示期满后,登录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网址: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),在网站首页顶端查询栏输入企业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单击“查询”。 在查询结果页面,点击企业名称,进入企业信息界面。选择“行政处罚”栏查看企业受行政处罚情况。

2.返回网站首页点击右侧“信用修复”栏查看“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”,仔细阅读“流程指引”和“修复指南”,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。

3.材料准备完毕后,在企业信息界面选择“行政处罚”栏查看要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,并点击“在线申请修复”,有多条行政处罚信息要分别对应申请修复。

4. 进入“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”界面,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,录入相关信息后申请办理。

5. 如申请资料符合要求,“信用中国”网站自提交成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审核,撤下公示信息。企业可进入“信用修复进度查询”界面查询信用修复进度。

 如有疑问,请电话咨询行政处罚决定机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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